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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导师聘任仪式

12月20日下午,学校在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举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导师聘任仪式,副校长王传奎出席聘任仪式并为新聘合作导师、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冯东明颁发聘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刘希玉担任主持。
王校长代表学校向冯东明表示祝贺和感谢,向出席聘任仪式的嘉宾介绍了学校近年来的改革发展成果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办学情况。他强调,实践教学与双导师制是学校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实践教学的开展以及合作导师的选聘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希望学校与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以此合作导师聘任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依托各自优势,相互支持,携手并进,共同提高。
冯东明对我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对受聘山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导师表示衷心感谢。冯东明介绍,山东石油分公司是山东省最大的成品油销售企业,承担着山东省成品油供应保障任务,近年来,公司通过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强化管理,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与高校开展合作,借助外部力量,加快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也是公司干部职工的共同愿望,自己今后在履行好导师职责的同时,一定积极探索公司与山师合作的渠道,努力推动校企双方的务实合作与互利共赢。

冯东明,现任中国石化销售山东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海洋大学兼职教授、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兼职教授,系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获中国石化集团优秀共产党员、温州市劳动模范称号,入选中国石化“十佳”地市公司经理。企业管理工作经验丰富,在从事管理事务的同时,通过对工作实践开展理论思考和探究,原创性提出了“体验式管理”概念,多篇论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和行业专业期刊发表。在“体验式管理”理念基础上凝练成的管理创新成果,曾获得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第23届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国家级第21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
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零售中心、教育培训部、政工处,以及我校校长办公室、干部教育培训学院、研究生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MBA管理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聘任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