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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18] 155号)(以下简称《推免办法》)以及《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研究生工作和学生工作负责人以及专家教授代表为成员的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 夏同水、魏成武
副组长:刘丽娜、刘凤鸣、陈钊
成 员:刘希玉、刘钻扩、程道平、孙凤芝、张晓燕、曲建华、齐峰
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需回避人员不得作为小组成员。
二、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推免办法》和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以及2019年考取硕士研究生(国内)人数进行名额分配,按照比例我院共得到分配名额28人。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各专业分配名额如下(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各专业之间可做适当调整):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 |
分配名额 |
财务管理 |
81 |
2 |
财务管理(中美合作) |
105 |
3 |
物流管理 |
39 |
1 |
物流管理(中韩合作) |
36 |
1 |
会计学 |
90 |
3 |
旅游管理 |
86 |
2 |
工商管理 |
90 |
3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31 |
4 |
工程管理 |
67 |
2 |
电子商务 |
129 |
4 |
人力资源管理 |
104 |
3 |
合计 |
958 |
28 |
三、推荐条件
参照《推免办法》第四章和相关通知要求
四、推免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报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相关材料;
2. 学院根据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成绩及其所占权重,对报名学生成绩进行计算和排名,确定面试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符合特别推免程序的申请学生,一并公示);
3.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学生面试;
4. 计算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推免名单,并进行公示。
5. 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学生本人要签字确认,学院保存原始材料。
五、日程安排
1. 9月8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9月9日,学院审核相关材料,根据分配名额和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成绩及其权重计算排名,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公示2个工作日。
3. 9月10-11日,学院组织开展面试和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成绩和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所占权重分别为学业成绩70%,科研创新成绩15%,面试成绩15%。
4. 9月11日,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推免名单,并在学院公示2个工作日。
5. 9月12日,学院上报相关材料。
六、其他事项
推免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
1. 学生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 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已经发现,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3. 本细则由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19.9.6